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16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总结,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 拟确认理学院何军、马克思主义学院胡涵、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姜夏旺、经济与贸易学院林常青、机械工程学院米承继、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孙翱魁、体育学院王世强、计算机学院张龙信、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周贵寅、外国语学院周敏等10位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考核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人事处0731-22182258
人 事 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