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学校负责人事、人才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人力资源规划、人才引进与培养、岗位设置与聘用、职工培养培训、考核评价、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事处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与管理。
2.负责人员计划的编制、调控和管理。
3.负责人员的引进与聘用,以及对临时用工岗位进行审批与监管。
4.负责人员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管理与服务,以及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落实与核发。
5.负责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职级评定、技术等级考评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6.负责校内外相关人才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学校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以及教职工年度、岗位定级、聘期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
8.负责外派人员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培养与培训,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10.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归档工作。
11.负责人事信息的统计与管理。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
1.负责开展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计划。
2.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负责组织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
4.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