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目标
(一)公开透明、实事求是
(二)以人为本、热情周到
二、承诺内容
(一)承诺“首问首责”
接待来访、来电、来函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如来访、来电、来函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按程序及时办理;若非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做好引导、解释、转告等工作。
(二)承诺“热情周到”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态度热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教职工咨询有关人事政策、工资、考核、评优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到耐心、细心的解答,不推脱、不延误,回答问题不含糊。
(三)承诺“公开、公平、公正”
关系到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内容、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并置于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之下。
(四)承诺“廉洁服务”
严格执行工作人员道德准则等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三、违诺投诉
设立违诺投诉电话: 22183223。
四、违诺处理
对违反承诺服务内容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经过教育后仍然不改或屡犯的,与奖励性绩效分配、年度工作考核等挂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