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株洲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株洲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及重点产业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需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中A、B、C、D、E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
1、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申报人员需在我校入编工作满1年以上。
2、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1)申报人需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来我校;
(2)新引进人员应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首次来株洲市工作,与我校签订6年服务协议,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在我校工作满1年。
(3)申请新引进高层次人才A、B、C、D类安家补贴须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新引进高层次人才E类安家补贴的博士可以直接申请安家补贴。
(4)新引进人才申请安家补贴中填写的社保卡号(外籍人才可提供银行卡号),需开通金融功能。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填错,须及时联系受理部门。未提交社保卡号的,待提交社保卡号后拨付安家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1、《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附件3);
2、《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
3、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附件7);
4、个人身份证明;
5、任职证明(附件8);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7、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8、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规定条件的其他主要佐证材料,如近五年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证明、业绩贡献等。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主要支撑材料,注重精简和管用,无关紧要的不要提供;所有材料须经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名、盖章,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1、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5);
2、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6);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附件7);
5、任职证明(附件8);
6、学历学位证书;
7、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8、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三、截止时间和要求
(一)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对应职能部门审核签名、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一人一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资料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二)5月11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稿交至崇德楼人事处人事科229办公室。
(三)5月11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档发至人事处人才科邮箱hngdrck@163.com,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姓名+申报类别”。联系人:皮老师,联系电话:0731-22183229。
(四)已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无需重新认定。若达到更高类别的可按程序再次申报认定。
(五)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务必按《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附件2的要求和本通知的截止时间做好上述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株洲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及重点产业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申报公告》
附件2:《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
附件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附件4:《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5:《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
附件6:《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7:参保证明(样式)
附件8:任职证明(样式)
人 事 处
2022年5月9日